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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 签证

H-1B签证是美国移民局签发给具有“专业技能”的外国人的一种短期非移民签证。该类别的签证应该由雇主为雇员提出申请,雇员必须具备在任何国家内取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或同等学历)。

本科或以上的学历只是对H-1B签证的雇员的基本要求,满足了这个要求并不能保证H-1B申请的成功。为了保护本国劳工市场,美国政府要求可申请H-1B签证的职位必须是要求专业技术或知识的工作。此类工作要求受聘人员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或相关学历)。申请H-1B时,职位头衔(job title)的选择与相关职位描述(job description)极为重要。 职位头衔和描述要清楚而令人信服地表明该职位必须要求一个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士才能胜任。同时,移民局对于受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以及以往工作经验是否和现在申请的职位相关也非常重视, 所以申请材料需要非常清楚的证明该雇员的资历和该职位要求基本吻合。

原则上雇主应该有能力支付外籍工人的工资,而且所支付的工资应该不少于工作所在地州政府劳工厅所规定的一般工资额度(prevailing wage)。但是在递交申请的时候,雇主并不一定需要向劳工部递交该职位一般工资额度的请求申请(prevailing wage request),也不需要向移民局同时递交公司的财务报表。只有在移民局审理H-1B签证申请的过程中若对公司情况有疑问才要求雇主补交相关材料。

H-1B签证的持有人在美只能为帮他/她递交H-1B签证的雇主工作。如果H-1B持有人想为其他雇主进行工作,则需要由其他雇主另外递交申请。

H-1B签证的初始有效期不超过3年,可以续签,但是有效期累计不超过6年。也就是说无论为多少个雇主工作,一个外国人在美持有H-1B签证的时间总共应该只有6年。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H-1B签证可以得到延续: 1) 在H-1B签证6年期满之前,劳工卡申请已经递交超过一年,无论劳工卡获批准与否,雇员都可以在6年期到之后续签H-1B签证,每次批准年限为1年; 2)在H-1B签证6年期满之前,雇员的I-140申请已经获得批准,雇员可在6年期到之后续签H-1B签证,每次批准年限为3年。

除了为非营利机构,教育学院和计划构或者国家研究机构工作的雇员或者原来已有H-1B身份的外国雇员之外,广大需要H-1B签证才能工作的外国雇员需要取得H-1B签证名额。自从2002年至今,每年的H-1B名额只有6万5千个,另外加上2万个在美高学历名额(在美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申请人可用)。国会于每年的4月1日发布下一财政年度的签证名额,但是这批名额下签发的H-1B签证要等到10月1日新的财政年开始的时候才能正是生效,雇员的身份才正式转为H-1B。在此之前,在美雇员都必须维持有效的美国签证。

应届F-1毕业生可申请一年的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OPT到期之后还有60天的宽恕期(grace period)。如果OPT在8月1日之后但在10月1日之前过期的,可以在4月1日之后立即递交H-1B申请,但在雇员在8月1日到10月1日之间不能工作,必须等到10月1日之后才能继续合法工作。 如果OPT在8月1日之前过期的,在递交H-1B申请之前,应先找专业移民律师咨询相关身份衔接的细节,以避免身份转接中出现空档。

H-1B签证成功递交之后,移民局会发出一份受理通知(receipt notice),通知上有一个13位数的受理编号,申请人可随时根据该编号到移民局的网站(www.uscis.gov) 查询案件的审理情况。H-1B的正常处理时间为90-120天,加快处理(premium processing)为15天。

美国市场对外国技术人员的高度需求导致每年H-1B签证的名额供不应求。2007年4月1日颁发的6万5千个H-1签证名额在两天之内就被用完,而2万个在美高学历名额竟然在两周之内也被占满,这种情况是从02年国会减少名额以来出现的最严重的短缺。各大美国公司以及社会团体都积极敦促国会提供应急方案。那没有幸运抢到签证名额的雇员该怎么办呢?华明胜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地为客人提供具体的应救措施,比如O-1, E等签证。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H-1B签证只是一个短期的非移民签证,它和签证持有人的绿卡申请完全没有关系。不少人认为H-1B签证是申请工作类(employment-based)绿卡的第一步,只是一种误解。同意为雇员申请H-1B签证的雇主不一定也愿意为雇员申请绿卡,但是很多不符合H-1B签证要求的工作却符合申请工作类绿卡的条件.

O-1A签证

O-1A签证是签发给短期来美的科研,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的杰出人才的非移民签证。O-1A签证的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供美国雇主的工作合同以外,还要提供文件证明申请人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任何3项:

  1. 获得过重大的奖励或奖项。
  2. 是本专业国家级专业团体,协会的重要成员(理事,副会长,等)。
  3. 研究成果得到过重要报章杂志报道。
  4. 在本专业重要杂志上发表过文章,著作,或出版过书籍。
  5. 曾在本专业领域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6. 曾受邀担任评委或单独评阅他人文章或作品。
  7. 作品曾被展出或展览过。
  8. 在重要项目或工程中起过领导或关键作用。
  9. 工资或报酬在同类人员中特高。
  10. 所出电影,碟片等有亮丽收入。

TN签证

TN签证是签发给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的非移民工作签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要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并且已获得在美国的合法工作。大部分H-1B申请的职位头衔都符合TN签证的要求。签证的有效期只有一年,但是可以无限期的每年延续。TN签证的雇主可以在美国向移民局提交申请,或者由雇员自己在美加/美墨边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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