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才绿卡属于第一优先第一类。指的是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备非凡才能。该才能要在全国以及世界得到认可,并有大量文件记载。申请人必须是本专业领域内的领先分子。若申请人获得过一个世界认可的奖项,例如诺贝尔奖(或同类别奖项),或者奥林匹克竞赛的前三名,或者奥斯卡奖,即可凭此一项以特殊人才身份申请第一优先。毕竟能得到这种层次的奖项的人还是凤毛麟角,所以移民法为此类绿卡申请还提供了另外一种十条满足三条的途径。任何人只要能满足以下十个条件中的任何三条,即能以特殊人才申请第一优先:
- 获得过重大的奖励或奖项。
- 是本专业国家级专业团体,协会的重要成员(理事,副会长,等)。
- 研究成果得到过重要报章杂志报道。
- 在本专业重要杂志上发表过文章,著作,或出版过书籍。
- 曾在本专业领域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 曾受邀担任评委或单独评阅他人文章或作品。
- 作品曾被展出或展览过。
- 在重要项目或工程中起过领导或关键作用。
- 工资或报酬在同类人员中特高。
- 所出电影,碟片等有亮丽收入。
对于科学研究人员来说,其实只要在符合以下6点中的任何3点就可以提出申请:
- 获得过重大的奖励或奖项。
- 是本专业国家级专业团体,协会的重要成员(理事,副会长,等)。
- 研究成果得到过重要报章杂志报道。
- 在本专业重要杂志上发表过文章,著作,或出版过书籍。
- 曾在本专业领域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 曾受邀担任评委或单独评阅他人文章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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